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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更加重要的职能职责

  • 2023年03月16日 02时
  • 素而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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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从体制机制、职能职责、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对“三农”的重视和支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从上轮的机构改革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都可以看到对农业农村部门赋予了更加重要的职能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肩负着更加重要的重任。

在上轮的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农业农村部,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管理,将涉及“三农”的职能,归并到了农业农村部门,推动“三农”领域的职能职责向农业农村部门集中,有效地避免了多头管理、互相推诿等问题。这次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又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和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更重要的是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并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这次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将乡村振兴职能划入农业农村部门后,涉及“三农”领域的工作,已全部集中到了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不但关系得到全面的理顺,而且农业农村部门的责任更加重大。从国家和省讲,即使是按照这次新一轮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后,队伍力量仍然充足,专业技术力量仍然雄厚,履行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职责,肯定没有问题,但对地市级及以下的农业农村部门来讲,履行好“三农”工作职能职责,做好“三农”工作和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着新的挑战。

当前,在我们这个边疆民族地区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历次的机构改革,行政编制普遍减少了,特别是现有的农业农村部门行政人员,不论是数量、还是业务能力,与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农业科研、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科技推广等事业单位的农业科技人员,不论是编制还是实有人员,也比过去普遍少得多,而且还大量被抽调到行政机关做行政工作。特别是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每个乡镇的人员多的十多人,少的两三人,而且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人员都被抽调去做行政工作或是“中心工作”,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普遍被边缘化,服务“三农”的能力更是普遍弱化。从历次的机构改革可以看到,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职责不断得到加强,也充分说明对“三农”的重视,但在基层,农业农村的职能职责是加强了、而队伍普遍弱化的问题却是越来越突出。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在重视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能职责的同时,也应更加重视强化基层农业干部和农业科技队伍的建设,不但基层农业农村干部和农业科技队伍应相对稳定,而且应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以转变作风、强化“三农”一线指导服务为重点,提升农业农村部门对“三农”指导服务的能力,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服务和帮助带来的实惠,在农民群众中树立农业农村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农业农村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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